为提升现金服务水平,需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鼓励多元化支付工具运用,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优化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一、拒收人民币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因此,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二、拒收人民币现金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违者或将面临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哪些场景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随着移动互联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如遇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如何处理
首先确定对方是否是临时性、偶发性的零钱不足、存在现金真伪鉴别异议等情况,如确定存在上述情况时,与拒收现金主体协商沟通解决。确定对方为拒收现金时,请维权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保全证据,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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