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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出租数字人民币钱包,警惕成为犯罪工具人

2025年10月10日 19:37 来源:网络

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也被称为e-CNY。它是基于区块链结技术的数字货币,旨在丰富大众的支付方式,提高支付系统的效率与安全性,同时降低全社会的零售支付成本。因其法偿性、便捷性、可溯源性和安全性等特征而备受青睐。

然而和其他新型技术一样,数字人民币创新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推广普及,数字人民币交易的隐蔽性、可控匿名等特征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用于实施诈骗犯罪、转移犯罪所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挑战法律的底线

 

一、案例分析

2023年4月份,小韩和丈夫因信用卡欠债问题发生争吵,闺蜜钱某的丈夫冯某得知此事后向小韩提出只要用银行卡帮冯某取钱,一个月就能给小韩开工资七千元,为了和丈夫斗气,小韩带着孩子离家出走来到闺蜜钱某家中暂住。尽管知道冯某没有正常收入来源,资金来源不明可能是犯罪所得,但为了能够还上信用卡,小韩仍在冯某的指导下注册8个数字人民币钱包,并将8个人民币钱包和其名下4张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账户提供给冯某使用,又按照冯某指使代为转账、取现,共计帮助接收并转移资金14.48万元,其中帮助转移电信诈骗资金13.5万元,实际获利4100元。同年9月7日,小韩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检察官表示,小韩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小韩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2023年12月,小韩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字人民币钱包银行卡、手机卡及支付账户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以接收赃款、洗钱的主要工具,当你沉浸在“躺着赚钱”的美梦中时,殊不知已掉入深渊,沦为电信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银行卡、手机卡及支付账户,不仅会严重影响自己的征信,被相关机构采取限制服务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日常断卡

1、账户管理

不出租、不转借、不出售个人金融账户(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账户业务,并注意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安全。 

2、信息保护

妥善保管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及手机等物品,不登录来历不明网址、不点击短信/邮件中的未知链接,不下载可疑APP。

3、密码设置

设置复杂账户密码(避免生日、证件号等简单组合),从银行官方渠道下载安装网银/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关闭远程登录功能。 ‌

4、异常核查

若发现身份证遗失或名下电话卡/银行卡异常,需及时查询并处理,避免因“实名不实人”账户被用于违法活动而影响生活。 ‌

5、及时报警

如个人相关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应尽快挂失银行卡,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有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

6、科普学习

通过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进行反诈宣传学习,或通过线上平台了解防骗知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来源: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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