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全国反欺诈宣传日 | 全民反诈在行动
为提升广大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在6.29全国反欺诈宣传日来临之际,学习常见诈骗类型与防诈技巧,全民反诈,你我同行。
一、高发骗局类型
(1)刷单返利类诈骗
刷单返利类诈骗仍是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一种诈骗类型,主要以招募兼职刷单、网络色情诱导刷单等复合型诈骗居多。诈骗分子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充值越多、返利越多”诱骗受害人做任务,再以“连单”“卡单”等借口诱骗受害人不断转账。此类诈骗发案量和造成的损失数均居首位,受骗人群多为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及无业人员。
(2)虚假贷款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站、电话、短信、社交平台等渠道发布“低息贷款”“快速到账”等信息,诱骗受害人前往咨询。后冒充银行、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谎称可以“无抵押”“免征信”“快速放贷”等,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再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代办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诈骗分子还常以“刷流水验资”为由,诱骗受害人将其银行卡寄出,用于转移涉案资金。此类诈骗的受骗人群多为有迫切贷款需求、急需资金周转的人员。
(3)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受害人购物信息后,冒充电商平台或物流快递客服,谎称受害人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快递丢失需要理赔或因商品违规被下架需重新激活店铺等,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并通过共享屏幕或下载APP等方式逃避正规平台监管,从而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此类诈骗的受骗人群多为电商平台的网购消费者或店铺经营者。
(4)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在婚恋、交友网站上打造优秀人设,与受害人建立联系,用照片和预先设计好的虚假身份骗取受害人信任,长期经营与其建立的恋爱关系,随后以遭遇变故急需用钱、项目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并根据其财力情况不断变换理由提出转账要求,直至受害人发觉被骗。
(5)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
诈骗分子主要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渠道发布推广股票、外汇、期货、虚拟货币等投资理财信息,吸引目标人群加入群聊,通过聊天交流投资经验、拉入内部“投资”群聊、听取“投资专家”“导师”直播课等多种方式获取受害人信任。在此基础上,诈骗分子打着有内幕消息、掌握漏洞、回报丰厚的幌子,诱导受害人在特定虚假网站、APP小额投资获利,随后诱导其不断加大投入。当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后,诈骗分子往往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提现,而是让其继续追加投资直至充值钱款全部被骗。还有部分诈骗分子通过网恋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再通过诱导虚假投资理财等进行诈骗。此类诈骗的受骗人群多为具有一定收入、资产的单身人士或热衷于投资、炒股的群体。
(6)虚假征信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冒充银行、金融机构客服人员,谎称受害人之前开通过多平台百万保障、金条、白条等服务,或申请校园贷、助学贷等账号未及时注销,或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存在不良记录,需要注销相关服务、账号或消除相关记录,否则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随后,诈骗分子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验证流水等为由,诱导受害人在网络贷款平台或互联网金融APP进行贷款,并转到其指定的账户,从而骗取钱财。
(7)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领导、熟人的照片、姓名包装社交帐号,通过添加受害人为好友或将其拉入微信聊天群等方式,冒用领导、熟人身份对其嘘寒问暖表示关心,或模仿领导、老师等人语气发出指令,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再以有事不方便出面、接电话等为由,谎称已先将某款项转至受害人账户,要求其代为向他人转账。为蒙骗受害人,诈骗分子还会发送伪造的转账成功截图,但实际上其未进行任何转账操作。出于对“领导”“熟人”信任,受害人大多未进行身份核实便信以为真,以为“领导”“熟人”已将钱款转账至自己账户。随后,诈骗分子以时间紧迫等借口不断催促受害人尽快向指定账户转账,从而骗取钱财。此类诈骗通常利用受害人对领导熟人的信任心理,疏忽了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二、骗局高发原因
(1)大量个人信息遭泄露、甚至被买卖,成为犯罪分子筛选潜在行骗对象的重要手段;
(2)互联网技术的发达同时导致网络电信诈骗行为查处、打击困难;
(3)犯罪分子依靠技术手段,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4)被害人因自身贪念、心理承受能力差、识别能力差等弱点,易陷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三、安全防范提示
(1)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① 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在非必要情况下,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务等重要信息。不将身份证照片或号码保存在手机中;
②要保管好个人账户信息。在相关网站输入账号、手机号码、查询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前要谨慎核实网站真实性,不点击可疑链接,不连接来历不明的无线网络,不扫描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二维码,谨防钓鱼陷阱。
(2)绝不出租出售“两卡”
要保持警惕,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绝不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拒绝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否则,可能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下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
若发现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等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加强账户安全管理
①为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设置复杂程度较高的密码;
②不在其他任何网站上设置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
③不向任何人透露或转发短信验证码及其他形式的动态密码。
(4)提高金融安全意识
①大家应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网络曝光的诈骗案件,了解近期出现的作案手法,并提醒家人亲友提高警惕;
②对电信运营商通过短信推送的安全提示信息,以及公安机关通过网站、公众号不定期发布的风险防范要点,应认真研读并牢记。
(5)培养良好支付习惯
①接到熟人通过短信、微信、微博、QQ、邮件、语音等形式发送的转账请求,或询问银行卡、网银密码等重要信息时,要通过电话核实确认;
② 陌生人或长期失联的“熟人”要求汇款时,须保持谨慎多方求证,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银行、电信运营商等机构咨询;
③如确需向对方转账,应尽量选择次日到账方式并于事后再次核实,如有异常及时申请撤销;
④具有移动支付习惯的消费者应选择安全性较高的支付产品,并下载安装正版应用软件;
⑤ 避免在与移动支付软件绑定的银行卡中存放过多资金以便分散和锁定风险。
来源: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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