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司法程序的过程中,只有缴纳了诉讼费,法院才会对诉讼案件进行审理。所以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一定要对于诉讼费有一定的了解,诉讼费一般收多少钱呢,小编经过整理,和大家分享一下。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案件根据性质不同,有多重类型,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表格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金额 / 万元 |
1 |
1 - 10 |
1 - 20 |
20 - 50 |
50 - 100 |
100 - 200 |
200 - 500 |
500 - 1000 |
1000 - 2000 |
2000+ |
缴纳比率/% |
2.5 |
2 |
1.5 |
1 |
1 |
0.9 |
0.8 |
0.7 |
0.6 |
0.5 |
非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类型收取。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四、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五、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如果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一般来说在接到法院关于缴纳诉讼费用通知的七天之内,先由原告或者上诉人预交诉讼费,待法院审理后给出结果,再由败诉的一方缴纳诉讼费。